东电云网讯,东电云获悉,1月19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提出,申报主体于2023年1月16日至2月20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激励扩大规模、支持分布式应用、拓展应用场景、推进多能互补、发展智能运维相关。其他有关条款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据了解,此前2022年11月,《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
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申报条件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在合肥市范围内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且并网规模1兆瓦时及以上的非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
支持分布式应用。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拓展应用场景。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此外,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