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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电力:以三项制度改革书写国企改革“蒙电篇章”

    2022-12-06

    东电云网讯 东电云获悉,作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内蒙古电力集团(下文简称内蒙古电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资委的领导下,形成一系列具有蒙电特色的体制机制,连续两次在区属企业改革评估中获评A档,书写了新时代国企改革的“蒙电篇章” 。

    内蒙古电力紧紧扭住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关键制度,勇闯国企改革“深水区”,加快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机制。

    自今年6月起,内蒙古电力先后分两个批次开展盟市公司级领导人员竞争上岗,127人自荐报名,两批次23名干部走上新管理岗位。截至2022年10月底,公司系统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率达到52.5%,真正做到让“千里马”脱颖而出。

    与“能上庸下”相配套的是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施。内蒙古电力建立与业绩联动的差异化薪酬管理体系,并坚持刚性实现经理层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2022年,内蒙古电力所属22家分公司、43家各级子公司全部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了对国企传统干部管理的“破”与“立”。

    除了干部“能上能下”,内蒙古电力还全力构建了“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管理体系,以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为导向,拓展多种公开招聘渠道,构建起导向精准的人才引进体系。在此基础上,九级三通道的人才成长通道建设、高层次人才跟踪培养、内部竞聘上岗等一系列举措,培育了留才沃土,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化氛围。

    自建立运行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来,累计开展一般管理人员竞聘276次,选拔优秀人才1716人;累计退出岗位待岗管理131人次,待岗培训考核后重新上岗、转岗40人;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纪违法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100余人,加快了人才队伍的“新陈代谢”。

    在考核分配方面,内蒙古电力坚持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和绩效贡献为依据的收入分配导向,形成一套适用于供电单位55类班组的包含3517条指标的“N+X”考核指标库,彻底打破传统绩效考核“扣分制”分配模式,建立了正向“加分制”分配模式,激励广大员工担当作为、创造价值。

    内蒙古电力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不仅将收入分配向一线倾斜,还设立专项奖励薪酬,充分发挥薪酬指挥棒的正向激励作用。目前,公司系统从事电网指挥调度关键岗位、科研高价值岗位、长期在艰苦岗位的员工收入分别高出39%、28%、9.1%。

    落定一子满盘活,分配一变天地宽。随着三项制度改革不断走深走实,内蒙古电力集团经营管理全面转型升级,企业内部活力和效率持续释放,在新征程上不断朝着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能源服务企业的目标全力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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